二、 主办单位:财团法人董氏基金会
三、 参加对象:凡具有中华民国国民身分或居留证,均可以「个人」、「团体组队」方式参加。
四、 比赛主题说明:
(一)以五十岁以上长者为目标对象,设计实用且具吸引力的教案或文宣品,旨在激发其建立良好生活习惯的动机、提升健康相关知能。
作品内容应以饮食为主,从预防疾病与促进健康的角度出发,避免涉及特定疾病的处置或医疗行为。
(二)比赛组别分「教案企划组」及「文宣设计组」。单一件作品仅限报名一项类组,不可跨组。组别说明如下:
作品内容应以饮食为主,从预防疾病与促进健康的角度出发,避免涉及特定疾病的处置或医疗行为。
(二)比赛组别分「教案企划组」及「文宣设计组」。单一件作品仅限报名一项类组,不可跨组。组别说明如下:
(1) 教案企划组:发想一套卫教宣导活动或相关课程之可行性企划案,须包含一项文宣(文宣形式不限)。
◆ 内容要求:须至少涵盖标题、目的、目标对象、执行规划、活动/课程内容、文宣(设计内容及使用说明)、成本评估、预期效益。
◆ 格式:A4版面且不超过15页之PDF档。
(2) 文宣设计组:发想一套可实际使用之文宣教材,例如手册、生活用品、宣导简报、影片、程式软件、懒人包图文等,类型不限。
◆ 内容要求:作品名称、学习目标、适用对象、制作过程、使用说明(教学指导)、作品规格(物品类须含设计图)。
◆ 格式:作品本身格式不限,文字说明部分请汇整为一份PDF档。
◆ 内容要求:须至少涵盖标题、目的、目标对象、执行规划、活动/课程内容、文宣(设计内容及使用说明)、成本评估、预期效益。
◆ 格式:A4版面且不超过15页之PDF档。
(2) 文宣设计组:发想一套可实际使用之文宣教材,例如手册、生活用品、宣导简报、影片、程式软件、懒人包图文等,类型不限。
◆ 内容要求:作品名称、学习目标、适用对象、制作过程、使用说明(教学指导)、作品规格(物品类须含设计图)。
◆ 格式:作品本身格式不限,文字说明部分请汇整为一份PDF档。
(三)设计方向可参考附件三,亦可引用董氏食品营养中心官网→主题倡议→无龄世代银发专区之内容。
五、 参赛方法:(一)请备齐以下资料:
(1) 参赛资讯表:见附件一,请填写完整并缴交PDF档。
(2) 着作使用权授权同意书:见附件二,请参赛者确认并亲签,扫瞄后缴交PDF档。
(3) 参赛作品:内容要求及格式如第四点「比赛主题说明」。
(二)报名送件:
(2) 着作使用权授权同意书:见附件二,请参赛者确认并亲签,扫瞄后缴交PDF档。
(3) 参赛作品:内容要求及格式如第四点「比赛主题说明」。
请备妥上述3项应附资料,档案命名方式为「项目-参赛者姓名或团队名」2
(范例:参赛资讯表-王OO、参赛作品-王OO)并E-mail至303@jtf.org.tw,
主旨为「无龄世代教案及文宣征选-报名送件」,若档案较大可使用压缩档(.zip, .rar),
或提供云端下载连结(请注意开放权限,以利主办单位存取)。
(三)收件日期:
(范例:参赛资讯表-王OO、参赛作品-王OO)并E-mail至303@jtf.org.tw,
主旨为「无龄世代教案及文宣征选-报名送件」,若档案较大可使用压缩档(.zip, .rar),
或提供云端下载连结(请注意开放权限,以利主办单位存取)。
即日起至114年6月8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六、 评选标准:
七、 奖项:

八、 其他:
(一)本计画由全家便利商店零钱捐赞助支持。
(二)得奖者名单将于114年7月底前,公布于董氏基金会-食品营养中心官网(http://nutri.jtf.org.tw/)。
(三)主办单位得视征件情况,调整奖励名额及奖金,必要时得新增或从缺。
(四)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队自行创作,勿有侵权之嫌或抄袭复制他人作品;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发生,概由着作人负相关法律责任。
(五)若以团队名义报名之参赛者,必须在正式报名表上指定授权代表人一人。其指定授权人有权代表该团体负责比赛联系及得奖权利义务之一切相关事宜。
(六)依中华民国所得税法规定,得奖奖品或奖金金额在新台币2万元以上,得奖者须依规定扣缴10%中奖所得税额(外国人给付金额扣缴20%),始得领奖;
奖项金额若超过新台币1仟元,奖项所得将列入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故得奖人需依规定填写并缴交相关收据方可领奖。若不愿意配合,则视为自动弃权,不具得奖资格。
(七)资料使用与授权
1. 参赛者完成报名后视为同意授权指导单位及承办单位依〈个人资料保护法〉蒐集、处理及使用参赛者个人资料,包含足以识别个人姓名、移动电话、电子邮件与地址等资讯。上述个人资料之蒐集、处理及利用,仅限本次活动之用,以维护参加者权益。
2.凡参赛之作品内容,主办单位得不限形式发行各界、并公布于网站或其他刊物等,作为办理相关活动之参考资料,其作品之智慧财产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出版、典藏、推广、借阅、公布、发行、重制、复制、公开展示、上网与宣传之使用,不再另付报酬。
(八)本活动简章若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视实际情况修正之。相关问题请洽承办人:(02)2776-6133分机303赖小姐。2.凡参赛之作品内容,主办单位得不限形式发行各界、并公布于网站或其他刊物等,作为办理相关活动之参考资料,其作品之智慧财产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出版、典藏、推广、借阅、公布、发行、重制、复制、公开展示、上网与宣传之使用,不再另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