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指导单位:教育部
参、主办单位:国立教育广播电台
肆、合办单位:财团法人张荣发基金会
伍、竞赛项目
一、教育专题报导奖:凡以教育时事、政策、关键议题或人文关怀为题材(全国或地方事件不拘),掌握时效深入报导并能忠实呈现事实真相,反映多元化的观点,彰显积极正面的社会价值,对国家及社会发展具重大影响力之新闻报导。
二、社会关怀节目奖:关怀偏乡、原住民、乐龄长者、身心障碍及弱势族群需求,报导热爱生命、感人事例等内容之节目。
三、儿童节目奖:以儿童为主要收听对象,对儿童身心发展有益、强调多元性与创造性之广播节目。
四、艺术文化节目奖:以艺术、文化为内容之节目,包含文学、文化资产(含民俗技艺)、美术、视听媒体艺术、舞蹈、戏剧(曲)等演出、艺文环境与发展。
五、音乐节目奖:以流行及非流行音乐为内容之节目,不限任何音乐类型。
六、单元节目奖:不限主题,提供各类资讯或宣导,且长度5分钟之节目。
七、公益广告奖:不以营利为目的,为非营利组织或具公益活动事件制播之广告内容。
八、高校声优奖:鼓励高中职同学以声音表情为诉求,使用音乐、音效等,演播一段5分钟以内,适合广播频道播出,不限形式与内容的声音演出(如谈话节目、广播剧、情境剧、用声音说故事等)。
九、海洋永续特别奖:内容以海洋教育为核心,反映海洋教育时事、政策、关键海洋环境议题、国际海洋相关发展等题材,呈现积极正面的普世价值,对国家及社会发展具重大影响力之内容。
陆、报名规定
二、社会关怀节目奖:关怀偏乡、原住民、乐龄长者、身心障碍及弱势族群需求,报导热爱生命、感人事例等内容之节目。
三、儿童节目奖:以儿童为主要收听对象,对儿童身心发展有益、强调多元性与创造性之广播节目。
四、艺术文化节目奖:以艺术、文化为内容之节目,包含文学、文化资产(含民俗技艺)、美术、视听媒体艺术、舞蹈、戏剧(曲)等演出、艺文环境与发展。
五、音乐节目奖:以流行及非流行音乐为内容之节目,不限任何音乐类型。
六、单元节目奖:不限主题,提供各类资讯或宣导,且长度5分钟之节目。
七、公益广告奖:不以营利为目的,为非营利组织或具公益活动事件制播之广告内容。
八、高校声优奖:鼓励高中职同学以声音表情为诉求,使用音乐、音效等,演播一段5分钟以内,适合广播频道播出,不限形式与内容的声音演出(如谈话节目、广播剧、情境剧、用声音说故事等)。
九、海洋永续特别奖:内容以海洋教育为核心,反映海洋教育时事、政策、关键海洋环境议题、国际海洋相关发展等题材,呈现积极正面的普世价值,对国家及社会发展具重大影响力之内容。
一、凡就读各大专校院(含研究所)及高中职学生(含五专前三年),得依本计画规定参加竞赛。其中「高校声优奖」系仅提供高中职同学之竞赛项目,大专校院学生不得参加,高中职学生得报名其他奖项,不另分组别。
二、本奖项奖助宗旨系鼓励青少年与青年在学学生(全职生)广播制作舞台,为求竞赛公平起见,凡学校教师、大专校院在职专班、社区大学等学生不得报名参加,经查证属实者,报名无效。
三、陆生、外籍生及侨生参赛须于入围后缴交居留证影本。
四、上述参赛资格若有虚报不实或缺漏,经查证属实者,一律取消入围及获奖资格。
五、参赛团队每组最多不得超过6人。
六、单一作品仅限报名一个竞赛项目,不得一稿双投;另,单元节目奖为一支完整作品,不得自他项参赛作品截取小单元或部分内容,违者经查证属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七、每组团队不限参加竞赛件数,但每件作品(含企划)内容必须相异,且每件报名作品须有独立报名表、企画书。
八、为尊重着作权及着作所有权人相关权益,请将作品中所使用音乐、音效(含括自制作品),留存相关资料以利填报。如参赛作品使用他人影音作品、文章、剧本,剪辑、改编放入参赛作品中,需取得着作权人同意后使用,以免触法,为入围后必须提供文件。
九、参赛作品如有收录受访者声音,需告知受访内容将参与竞赛并取得授权同意,入围或得奖音档将作为主办单位推广使用。
十、自114年4月1日(星期二)上午10时起至114年5月20日(星期二)晚上11:59止,一律网络报名。为避免网络壅塞影响报名,建议提早至金声奖网站建立报名资料,再上传所需文件及音档。
十一、金声奖报名网址:https://news.ner.gov.tw/
十二、联络地址:10066台北市中正区南海路45号
国立教育广播电台节目组
联络电话:(02)2388-0600 分机211或226
二、本奖项奖助宗旨系鼓励青少年与青年在学学生(全职生)广播制作舞台,为求竞赛公平起见,凡学校教师、大专校院在职专班、社区大学等学生不得报名参加,经查证属实者,报名无效。
三、陆生、外籍生及侨生参赛须于入围后缴交居留证影本。
四、上述参赛资格若有虚报不实或缺漏,经查证属实者,一律取消入围及获奖资格。
五、参赛团队每组最多不得超过6人。
六、单一作品仅限报名一个竞赛项目,不得一稿双投;另,单元节目奖为一支完整作品,不得自他项参赛作品截取小单元或部分内容,违者经查证属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七、每组团队不限参加竞赛件数,但每件作品(含企划)内容必须相异,且每件报名作品须有独立报名表、企画书。
八、为尊重着作权及着作所有权人相关权益,请将作品中所使用音乐、音效(含括自制作品),留存相关资料以利填报。如参赛作品使用他人影音作品、文章、剧本,剪辑、改编放入参赛作品中,需取得着作权人同意后使用,以免触法,为入围后必须提供文件。
九、参赛作品如有收录受访者声音,需告知受访内容将参与竞赛并取得授权同意,入围或得奖音档将作为主办单位推广使用。
十、自114年4月1日(星期二)上午10时起至114年5月20日(星期二)晚上11:59止,一律网络报名。为避免网络壅塞影响报名,建议提早至金声奖网站建立报名资料,再上传所需文件及音档。
十一、金声奖报名网址:https://news.ner.gov.tw/
十二、联络地址:10066台北市中正区南海路45号
国立教育广播电台节目组
联络电话:(02)2388-0600 分机211或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