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学 传播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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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结合统一发票推行办理全国性租税教育及宣导-114年度大专租税教育推广「第2届税才争霸」细部执行计画

  • 2025-06-06
  • communication网站管理员
一、依  据:财政部赋税署114年3月20日台税稽征字第11404508704号 函。
二、宣导目的:为推广大专院校学生对当前税务相关课题的认知,透过举办租税议题个案分析竞赛,提供学生互相交流切磋的机会,培养研习税法兴趣及学习团队合作,以提升大专院校学生租税知识。
三、主办机关:财政部高雄国税局。
       协办机关: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财政部南区国税局及财政部财政人员训练所。
四、比赛时程:
(一) 报名时间:114年6月10日至114年6月29日。
(二) 书面报告及心得影片缴件截止日:114年7月31日。
(三) 公告晋级决赛名单:114年8月22日。
(四) 决赛评选:114年9月19日。
(五) 得奖队伍获奖感言影片缴件截止日:114年9月30日。
五、宣导对象:全国大专院校以上在籍学生(含硕博士生)。
六、决赛地点:财政部财政人员训练所。
七、宣导内容:
(一)购物消费使用载具储存云端发票、云端发票结合行动支付及统一发票兑奖多元服务措施。
(二)国税新颁法令及便民服务措施(受控外国企业制度、房地合一2.0、遗产税税额试算服务及手机报税等)。
(三)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反诈骗、性别平等及检肃贪渎政风法令宣导。
八、宣导方式:
(一)鼓励不同学术背景学生跨系合作参赛,使答题更具广度及深度,并透过跨校间竞赛,增进学生互相交流机会,激发学习潜能,以提升自我未来竞争力。
(二)为提升竞赛趣味性,规划人气影片奖,透过学生自我记录参赛历程及心得分享,将租税教育向下札根过程影像化,供未来参赛者参考,同时拓展本竞赛能见度。
九、办理方式:
(一)透过财政部各地区国税局(下称各地区国税局)积极与辖内大专院校接洽,于学校官方网站发布活动讯息,同时于校园张贴海报、利用校园或机关团体之跑马灯登载活动讯息。
(二)运用讲习会、宣导活动、公务拜会及脸书社群发布活动资讯,以扩大活动宣导广度及曝光效益。
(三)于决赛活动现场设置宣导摊位,宣导租税常识及推广使用载具储存云端发票等重要税事议题,结合趣味任务活动,完成任务即可获得宣导品1份,每人限兑1份,兑完为止。
(四)参赛对象:
全国大专院校之财税、会计、商业、管理及法律领域等相关系所之在籍学生(含硕博士生)。
(五)参赛方式:
参赛队伍由4人组成,以校名及系所名称组队报名,成员至少有2名为该系所学生,每队须有1名指导老师(可同时指导2队以上之参赛队伍)。
(六)竞赛说明:
1.竞赛分为初赛及决赛两阶段,初赛无限制参赛队伍数,取8队晋级决赛。
2.竞赛题目:由主办机关参考最新或重点税务议题订定。
(其他详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