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三年級學生欲申請「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者,請依公告時限提出申請 2024-04-17 communication網站管理員 本院「學生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須知」申請說明 摘要如下,敬請鼓勵貴系大三學生踴躍申請。 本校學士班三年級學生申請本院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需符合以下規定之一: (一) 歷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 (二) 在學期間任一學期學業成績達班級排名前30%者。 (三) 具研究潛能經校內專任教師推薦者。 申請學生須繳交下列資料: (一)學生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申請表(依本校教務處格式)。 (二)歷年成績單或本校專任教師推薦函。 (三)研究計畫書(含申請動機)。 三、敬請申請表及檢附文件,於4/29前送系辦公室。 學生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申請表.pdf